心理咨询师证是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其补贴政策是影响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松原市,心理咨询师证是否具有补贴,直接影响到持证人的职业收入和职业发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及《吉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17〕86号)等文件精神,松原市已将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范围,但具体执行标准由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地财政状况动态调整。
截至2024年7月,松原市心理咨询师证补贴政策主要面向两类人群: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二是符合《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过渡期政策的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简称“五类人员”)。2023年起,松原市已将“五类人员”中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纳入补贴范围,标准参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补贴申领需通过“吉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实行“先取证、后补贴”,证书核发日期须在申领之日起12个月内。此外,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仅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政策依据〕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吉林省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 《松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的通知》(松人社发〔2024〕12号)
〔适用对象〕
- 松原市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 松原市户籍或在松原市参保的“五类人员”
- 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 证书核发日期在12个月内
〔办理方式〕
- 线上申领:吉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 线下窗口:松原市/县(区)级就业服务局
- 自助终端: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0438-12333